漫漫小说网 > 其他小说 > 代嫁春情 > 第144章 他比你强
    那人闭眼,脱了力一样靠着墙,

    只休息了片刻又起身,从外面拿进来一个血迹斑斑的行囊,

    马被狼群咬死了,好在东西没丢,掏出新的火折子,点燃了篝火,

    酒酿问,“吃的呢。”

    她被他肩头的血窟窿吓到了,

    巨狼一口咬下,生生钉出两个深坑,加上之前的箭伤,左肩怕是要废了。

    一个布包落到脚边,她打开,里面是剥了皮,掏去内脏的兔子,

    “刀给我。”她说,

    短刀扔了过来,她抬眼,见他脸色苍白的可怕,靠着墙,双眼紧闭,毫无防备的样子。

    酒酿用短刀把兔肉切成小块,再用细树枝穿起,悬在火上烤,

    一会儿便烤出了肉香,

    饿急了眼,没盐都是好吃的,一整只兔子被啃的就剩骨头,一块肉都没剩下。

    吃饱了,又涌现出困意,她往篝火边挪了挪,侧身躺了下去。

    一夜好眠,

    再睁眼已是清晨,

    兴许是筋疲力尽,超出身体的极限了,她居然睡了个安稳觉,

    风吹树林沙沙响,

    阳光斜着落进来,失了点准头,没照到她身上,没照到,她便伸手去接,接了一把温热的光。

    她长长叹了口气,不情不愿地起身,

    沈渊的状态比昨晚更差了,依旧靠着墙,高热再起,一身冷汗,散乱的发丝贴着脸颊,双眼紧闭着,对她发出的动静不闻不问,

    酒酿只觉一颗心又猛地跳动起来,短刀还在袖里,沉甸甸地坠着,

    鬼使神差地掏出,拇指推开刀鞘…

    “你真觉得一个人走得出去?”

    那人开口,冷不丁吓她一跳,啪的合上短刀,

    她一个人是走不出去,但只要用浓烟告诉秦意她的方位,自然会有人来救她,

    像是能猜到她的想法,沈渊声音平淡,带着浓重的疲倦,“他们找到你至少要两天,你确定自己能在这里活上两天?”

    “要你多嘴!”酒酿气急败坏地说话,

    说完也没了声,坐洞口晒太阳去了,

    她回头看了眼那人,

    狼狈,

    简直狼狈不堪,

    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,

    一身的灰,一身的血,乌发散乱,发尾裹着枯叶,

    她想象不出那么忌讳脏污的人怎么能忍受这些的。

    突然,

    咚。

    肚子被踢了一下,

    是从里面踢的。

    她欣喜若狂,眼睛瞬间有了光!

    “涵儿!”

    她看着微微隆起的小腹,手覆上去,珍宝一样抚摸着,

    小家伙回应了,踢在她手心,轻轻的,特别温柔,就像在告诉她,阿娘,我在。

    虚惊一场是世间最美好的词,

    她笑出了眼泪,笑得嘴角扬起根本降不下来。

    涵儿还在,她得活着,为了涵儿活着,

    于是转头问那人,“浆果在哪里采的?”

    …

    苍林的白天和黑夜截然不同,

    纵使外面的世界乱成一锅粥,白天的林间依旧安宁祥和,

    深秋的阳光落下来,融在肩头,暖进心窝,灌木丛偶尔会动,定是野兔出没,

    她逮不到兔子,只能采浆果,边采边吃,再酸再涩也往肚里咽,不为自己,为了涵儿。

    出来前问了沈渊止血草长什么样,按他的描述把长得像的都摘进行囊包里,花了半天的工夫填满行囊,顺着沈渊画的图纸找到小溪,装满清水才回去。

    短短小半天,就让那人几乎失去了意识,

    她两巴掌扇醒他,让他辨认哪种是止血草,然后用石头碾碎了涂绷带上,不甚温柔地扒下他衣襟,几乎是粗暴地把药给上了,

    疼的那人冷汗直流,频频抽吸,

    “怎么这么没用。”她嗤笑,按在两个手指长的血窟窿上,狠狠压了半盏茶的工夫,才彻底止住血,

    “秦意一身伤都没哼过一下,比你厉害多了。”

    那人不作声,

    酒酿也懒得再和他说话,蹲地上把浆果倒出来,又绿又紫的小果子咕噜噜滚一地,她挑出紫的留给自己,绿的给沈渊。

    良久,

    身后传来低沉的声音,

    那人问,

    “柳儿,孩子到底是谁的。”

    明明她可以一刀要了他的命,可那人一开口,她便浑身起了战栗,

    “你的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“真的?”

    “真的。”

    又是一阵沉默,她不敢回头,总觉得落在背后的视线带着压迫感,压的她站不起身。

    那人一声叹息,“你说真的…那我便信了吧…”

    酒酿低低地问,“如果不是你的,你会如何?”

    沈渊说,“落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连他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。”她嗤笑道,

    秦意明知孩子不是他的,依旧让她留下,可这人呢,居然说要落了自己的亲骨肉,

    虎毒尚且不食子,

    简直畜生不如。

    这个孩子是她的命,是她活下去的意义,若是落了,她大约真的会变成个疯子。

    那人又开口,“七个月便可查男女了。”

    酒酿嗯了声,说是,接着问为什么这么说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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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沈渊摇摇头,重新闭上眼,

    良久才叹道,“是个女儿就好了…”

    是个女儿就好了,是女儿,就算不是他的他也认下吧,

    女儿不需要袭爵,当成个小猫小狗养着就是,就当是小猫小狗吧,只要能让柳儿开心就好,

    千万别是男孩,

    是男孩他必不会留,

    与其让一个生父不明的男孩出生,不如早做决定,把一切扼杀在萌芽中,

    柳儿还年轻,就算落了,调理好身子照样还会再有,她已经这么恨他了,恨到随时想杀了他,恨到再无重新开始的可能,

    所以再让她恨一些又如何,

    恨吧,打他骂他他全受着,

    只要再不离开他就好。

    …

    …

    他们在山洞里休整了五日,

    都是酒酿在忙前忙后,当然不是为了照顾那人,是为了照顾自己,

    早上捡木柴,采浆果,顺便采点止血草,

    哦,她居然还用弩箭打中只兔子,当晚饱餐一顿,又是一块肉都没给那人留,涵儿该是开心到不行,咚咚踢了她好几下,

    入夜,沈渊升起篝火,他们轮流守着,确保火不熄灭,

    说是轮流,其实她没少耍赖,明明轮到她了她不肯起,继续躺着装睡,

    那人叫了她一次便不叫她了,

    黑夜寂寥,耳边偶尔传来树枝丢进火堆的声音,伴着这样的声音再次入眠,直到睡足了,觉得那人撑不住了,这才揉着眼睛爬起来,说太累,没听见他叫她。

    沈渊的伤口是在第六日的早上全部结痂的,

    结痂了,但左臂似乎很难再抬起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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